上海市曹杨中学_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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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中小学见习规培聘任学校工作要求

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聘任学校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政教主任、教导主任、

师训专管员和相关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为组员。领导小组制定培训方案,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保证见习教师每周两天进基地学校参与培训。

二、遴选带教导师

为本校每位见习教师配备2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富有教育教学经

验的教师,担任带教导师(鼓励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成为带教导师),其中一名导师主要负责班级工作带教;另一名导师主要负责课堂教学带教。

三、规范培训管理

督促带教导师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见习教师按时完成各项培训内容,掌握各项工作的基本程序与行为规范。每学年对带教导师的带教工作情况实施考核,并接受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组织的培训考核。

四、优化培训过程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要求,合理安排见习教师的课务、班务。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见习教师校内专门的集中培训活动,指导见习教师完成相关培训任务,帮助见习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适应教师工作岗位。

要求见习教师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同时也要尊重和爱护见习

教师,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见习教师座谈会,听取见习教师的意见,及时为有困难的见习教师提供帮助。

五、提供交流展示机会

为见习教师提供汇报展示的机会,支持其参加区级师德征文和演讲、教学设计、硬笔书法或简笔画、课堂教学等考评活动。

六、建立培训档案

建立健全本校的带教工作档案,培训过程和结束时按要求,递交有关材料。

七、对见习教师实施考核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对每位见习教师进行考核。

聘任学校开展规范化培训工作成效,作为考察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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