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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未保特色、亮点工作集锦”微信征集评比实施方案

2018年普陀区“未保特色、亮点工作集锦”微信征集评比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两法一条例”)等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以未保“两法一条例”为法律武器,将各单位在保护广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通过微信的形式推送参加评比,搭建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增强国家机关、学校、家庭和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参赛阶段    2018年11月 10日 — 2018年11月30日

评比阶段    2018年12月 3日 — 2018年12月 6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普陀区未保办  普陀区教育局 

四、参与方式

各委、办、局梳理总结近年未保工作,撷取其中的特色、亮点制作成微信,在11月30日之前将链接发送qingbaob@126.com参加评比。各街道(镇)组织本街道(镇)未保委成员单位、辖区学校、居(村)委会积极参与区“未保特色、亮点工作集锦”微信征集评比,在11月30日之前每个街道(镇)择优上报3篇。

五、总结表彰

1.12月中旬,区未保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委、办、局、各街道(镇)提交的微信进行专业评比。

2.12月下旬,公示评比结果,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优秀单位的未保特色、亮点工作微信分期分集推送到普陀教育网上交流、展示。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颁发证书)

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印发



联络方式

电话:021-52707033
地址:祁连山南路1069号
邮编:200333
邮箱:caoyangms10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