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中学_师德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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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曹杨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上海市曹杨中学教职工考勤制 度
2013年2月制定并实施
 
考勤制度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措施。现对我校考勤制度作如下修正规定,希望全校各行政部门和教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下班时间
上午7:40上班,中午11:30—12:30午餐午休,下午4:30下班,班主任与因需工作的教职工按照另行规定。
二、考勤员职责
1、考勤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对所辖人员进行公平、公正、严格考勤。对办理请假手续的教职工认真进行登记。
2、考勤员由各年级组主任和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请假规定
1、病假须凭医院病历证明,因事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审批的病事假单交考勤员。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考勤员审批;请假半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
3、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要看病或处理家务临时请假的(2小时以内),一律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4、因公外出者,凭有关通知,或由教导处、政教处等有关部门出具证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5、需特殊临时请假的教工,必须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室审批。
四、考勤处理
1、考勤员按时将本组人员月度考勤情况上交办公室审核,由人事干部存档。教师病假按实际影响课时扣除课时津贴,教师事假按一天2课时扣除课时津贴,如事假一天影响2课时以上的,按实际影响课时扣除课时津贴。职工病假或事假一天扣除月岗位津贴1/22。
2、学校规定:超过二次的临时请假需作事假处理,即超过部分中的一次临时请假扣除(教师)0.5课时津贴或(职工)1/88月岗位津贴。
3、对一月内出全勤的教职工,学校给予奖励,在学期考核效益奖中兑现。
4、学校领导和考勤主管部门将进行不定期查岗,检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各行政部门也须对所辖人员进行不定期查岗,检查相关人员遵守考勤制度情况。凡发现一次迟到或早退者,按一次临时请假处理;凡发现半天以上缺旷者,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5、本制度由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经教代会讨论同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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