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12上海市曹杨中学班级微信群使用守则(征求意见稿)

2018-06-19  作者:上海市曹杨中学管理员

上海市曹杨中学班级微信群使用守则

(征求意见稿)

为了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让老师和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更有亲和力,同时保证网络使用安全,提升沟通效率,促进老师与学生、家长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特制定《上海曹杨中学班级微信群使用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班级微信群的功能

班级微信群的功能为发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通知。

二、班级微信群的成员

班级家长微信群的成员为班主任和班级内学生家长;班级学生微信群的成员为班主任和班级内学生。

三、班级微信群的使用规则

    1.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且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的规定;

2.班级微信群由该班班主任老师担任群主,班主任是该群管理第一责任人;

3.  班级微信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学生家长及监护人方可入群,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4.  任课老师一律不进入班级群,若有学科相关的信息需要发布,一律通过班主任代为办理;

5.群内不得使用有违教育规定的语言(参照年级组相关要求),禁止在群里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或可以对比学生成绩优劣的信息,不得发布学生的负面信息;

6.禁止在群中探讨个别学生的教育问题;

7. 班主任老师不得在群里随意发布图片或信息截屏;

9.班级微信群只是一个家校沟通平台,如遇紧急情况或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请家长通过面谈、电话或其他途径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教师或校方;

10.家长微信群不是唯一通知渠道。重要事务与重要信息,须通过书面通知、《告家长书》等发布,并请家长填写、回复,即使发布有关学校或班级信息,不能视为家长当然知道,重要通知一定要通过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传达到家长;

11.班主任有义务向班级群中的家长传达本群的使用基本原则,当本群中出现不当言论时,班主任及其他家长有义务及时引导。

本《守则》中的相关要求同样适用于曹杨中学其他社交网络平台!

 

 

上海市曹杨中学政教处

20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