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0 作者:上海市曹杨中学管理员
上海市曹杨中学党总支关于党员承诺书的公示
根据中组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沪委组〔2018〕发字5号)、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普委组〔2018〕16号),以及区教育党工委组织科下发的《关于深入做好在“两学一做”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的工作提示》要求,近日,我校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
每一位党员还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了承诺书。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校党总支已将各支部党员的承诺书集中放置在办公楼四楼的第二会议室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时间是2018年3月14日至21日。在公示期间,如发现党员承诺不实或存在问题,可向该党员所在党支部或直接向校党总支反映。凡群众举报并查实问题的,党组织将对承诺不实的党员进行追责,追责的内容和方式也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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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曹杨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