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中学_公示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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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曹杨中学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实施方案

上海市曹杨中学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校园欺凌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
1.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组建青年教师护校队,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查。  
3.加强对校内有关人员的管理。一旦发现具有精神异常或者情绪异常的人员,学校须重点关注,了解原因,对于暂时不适宜学习工作的人员,应劝其在家休养治疗。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5.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积极组织学生进行防范欺凌事件预案的演习, 提高学生的应急防范能力。  
7.经常性地与辖区派出所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8. 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9. 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10. 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二、设立校园欺凌应急处置工作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组  长: 杨琳
副组长: 钱俊、郑琦峰、周刚
成  员: 莫文骅、胡开田、赵海雷、李树勤、何毅俊、宋鲜勇、薛立新、徐秀兰、各年级组长、班主任、殷瑛、顾欣怡
三、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及时处理欺凌事件。  
1.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被欺凌者实施欺凌,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加以教育,然后及时巧妙地派人报告情况。如果是学生发现的欺凌事件,应不予理睬,迅速跑向老师办公室求助。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校外人员正在对其他学生欺凌,学生应立即报告与其最近的老师,然后再报告相关领导。  
2.应急领导小组各负责人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员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员,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领导或校长报告。  
2.保卫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应当迅速对欺凌者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防范可疑人员进行欺凌,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3.学校应当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三)校园内群体性欺凌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重伤。  
1.获得欺凌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学生欺凌事件,若欺凌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防止事态扩大。  
3.校外人员参与欺凌,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4.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5.对欺凌事件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事件调查及处理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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