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中学_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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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曹杨中学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总结


20191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到2020年,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普陀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上海市曹杨中学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现将该项工作近年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工作重点小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并不断修缮学校规章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

上海市曹杨中学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上海市曹杨中学章程,于2015年5月28日经第八届第九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今后,我校将顺应中央精神及时代发展潮流,根据学校发展中所面对的新情势、新问题,按照相应的民主程序与规范,对学校章程进行逐步的修改和完善。

学校章程已于上海市曹杨中学官网公示、向社会公开,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除此之外,学校还利用曹杨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宣传栏等多种平台对学校章程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2.围绕学校章程,建立配套制度

曹杨中学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学校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标准》,遵守《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对教育的相关要求,依法治校,办学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体系完备,包括教育教学类、资产财务类、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科研管理类、后勤保障类、安全管理类。

(1)在教育教学上,学校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学校管理方面上,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在服务保障上,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健康的师生必备物资。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仍将会依照相关法律的指导要求以及面临的新情势、新问题逐步细化、完善。此外,学校将由校级层面牵头,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依据,由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进一步制定相应文件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展开,促使依法治校相关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3.根据时情校情,修订完善制度

(1)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曹杨中学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已形成较为完善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等。

(2)多方听证,专家咨询。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更加注重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及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的解释和实施评估制度,对执行中出现歧义或者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释;在规章制度的“立改废”过程中严格恪守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健全多方听证、多方参与、专家顾问咨询等规范性制度,形成公开、民主、科学的章程与制度修订程序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我校章程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质量。

(3)制度汇编,归档成册。曹杨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不存在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相抵触的内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归档健全。在未来的工作中,学校将着力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电子化备案制度,使规章制度的汇编、归档更加细致、完善。


二、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完善学校决策机制

(1)加强决策前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着眼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在学校重大决策中,全面落实多方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事关学校发展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学校计划着手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并整合校内外资源,聘请校外权威专家,进而在学校重大决策过程中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2)坚持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学校已经明确界定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权,明确决策机构的职权,建立了党委会、校务会等议事规则,校内决策事项明晰,议事规则健全。学校设有校内“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论证评估等机制。学校重大决策前,已经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于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已经建立公示等监督制度,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学校的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完善。

曹杨中学已经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具备明确的职责权限与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包括: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2.制订学校发展规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5.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6.中层干部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8.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9.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10.重大基建项目;11.制订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12.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13.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14.其他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参与人包括:党总支书记、正、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

2.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促进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曹杨中学已经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此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均依法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要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并且全面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促进家校合力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学校计划健全家长委员会建设机制,制定出台《曹杨中学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规程》,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为重点,加强家长、社区对学校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使之形成合力。并且对家长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运作机制等进行细化与完善,家长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学生人数的10%并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定期的换届与增补工作,学校在每学期会定期与家长委员会进行沟通交流并提供专门的活动场地以确保家校之间沟通顺畅,进而促进家校沟通制度化、常态化。

4.继续发挥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我校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在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多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管理与民主参与职能,对于在校同学的学习、各项先进集体或个人评选、就餐、住宿、社团活动、学生干部选举、重要活动策划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在创建法治学校的过程中,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应当从以下方面发挥功能:

(1)法律法规宣传。依法治校的前提是“知法”。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应该通过多种渠道,以同学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比如:校广播站、电视台、橱窗、黑板报等。

(2)积极文明倡议。在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后,要形成针对我校学生群体的具体规范和制度要求。通过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要多方积极倡导,将法律规章融入到日常生活学习。

(3)行为自觉践行。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尤其是学生干部要带头践行学校规章制度,为同学们树立标杆与榜样。


三、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

1.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学校将推进依法治校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推进,形成综合推进机制。学校定期研究解决依法治校工作并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考核。

2. 建立依法治校工作小组

曹杨中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有主管依法治校的分管领导。学校拟由校级层面牵头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并设立依法治校办公室,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学校章程的实施、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并形成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各司其职,全方位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的新格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章程学习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办公会、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并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对学校章程进行宣传,并展开相关检查与考核,使学校章程与依法治校的理念深入人心。

曹杨中学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组长:杨琳

副组长:钱俊、郑琦峰、周刚(法治校长)

成员:赵海雷、莫文骅、胡开田、李树勤、何毅俊、陆蔚、施雯

曹杨中学依法治校办公室成员

分管法治校长:周刚

校外兼职法治副校长:徐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校外兼职法治辅导员:蒋晓良(普陀区长征镇派出所)

法治辅导员:莫文骅、伏祥忠、李梦媛、董思雨

3.借助校外资源,提升专业程度

学校设有专职法治工作岗位或校内机构,并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开展普法活动等方面,使其在学校决策、管理过程中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着手建立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师生的法律服务体系。学校还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设立负责依法治校的专门性机构。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治校中的核心作用,明确其在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章立制、综合处理法律纠纷、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行并规范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以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四、依法规范办学,深化特色发展

1.依法招生,接受监督

我校依法依规招生。学校建立招生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在招生工作中已设立相关校内监督小组并设立相关的监督投诉电话,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

学校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出台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使招生监督工作有法可依、行之有据,我校将明确校内招生监督小组的组织架构以及人员构成,扩大招生监督投诉电话宣传范围,充分利用校园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及宣传栏等平台接受招生信息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进行。

2.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与标准,减负增效

曹杨中学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未擅自开设需要上级部门批准的课程。学校贯彻执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的校本课程,强化课程统整,推进课程精品化建设,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可持续发展奠基。学校减轻学生不必要的机械重复式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学校亦从未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学校将进一步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3.加强财务资产管理,责任到人

曹杨中学制定了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教育收费规范透明。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对财产物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使账物相符。学校制订专用教室以及场馆的管理制度,并对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心理室、音乐室、美术室等专业设施设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均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4.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曹杨中学依法实行信息管理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设有信息公开机构,通过学校官网以及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方式,依法依规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将着手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且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依法依规公开学校信息,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今后,学校将全面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入学规则与招生政策、教育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五、落实师生权益保护,打造和谐校园

1.维护教师权益

曹杨中学已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教职工按照聘用合同履约,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并按规定开展教师资格注册,任课教师持证上岗和定期进行资格注册。学校已建立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惩戒措施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晋升、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学校设有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的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教师申诉的受理、调解和解决的规则;积极运用听证方式,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并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处理教师申诉或纠纷。此外,对不适于在校内完全解决的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社会调解组织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学校将进一步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着手制定《上海市曹杨中学教师申诉办法》,健全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2.保障学生权益

学校设有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及相对独立的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有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明确处分的期限与后果。学校另设有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依法保障学生享有的申诉权利。并且学校已购买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我校师德建设情况良好,无教师侵害学生权益行为,亦无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学校将制定《上海市曹杨中学学生申诉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制度。并且建立健全曹杨中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力争吸纳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社会公信力、知名度,热心调解和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认定和赔偿中的作用。

3.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学校将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调解组织例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等,力争其在校内纠纷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切实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

1.普法机制建设

学校已制定本校普法规划或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已明确负责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推进学校普法工作全面展开并且促使校园普法常态化。今后我校将推进学校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逐渐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

2.提升教职员工法律素养

我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积极参加校内法治专题学习。学校领导、法治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并且学校将建立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并开展相关校内培训,提升教职员工的法律素养。

我校将进一步以多种形式对学校管理者、中层干部、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着重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建立专项培训计划,着力抓好学校关键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并加强新教师任职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考核评价,切实增强学校领导与教师的法治意识。

3.继续推进学生普法教育

(1)编制校本法治教材,开设校本法治课程。学校将课堂作为法制教育主渠道,即将编制分别针对初中学生、高中学生的普法校本教材并安排课时,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2)继续推进“尚礼明德”校本行规品牌教育。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尚礼明德”行为规范教育,并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座谈、讲座、宣讲,形式丰富多样,在师生中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升了学生的法制意识与法制观念。

(3)推进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我校拟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

我校将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安全教育等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与法治水平。加强和改进法治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保证学生无违法犯罪,不出安全事故。一方面,要加大法治教育的力度,依靠政教处、年级组及各班主任指导学生学法、知法、自觉规范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学校章程要与时俱进并且不断完善校规校纪,把法律规定化为学校纪律要求,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实现法治教育目的。

(4)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与专业资源,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学校将着手开展青少年法治知识大赛,并逐步完善与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积极利用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等平台,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及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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