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中学_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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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语委〔2017〕1号:上海市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


上海市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普语委〔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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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
的通知
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各教育单位:
    现将《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7年1月5日
附件: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
附件:
 
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
 
为进一步推动普陀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依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上海实施意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市教委和市语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本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实效、重在过程”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目标,以“推广、规范、监管、服务”为抓手,逐渐形成了制度建设规范、条件保障到位、宣传教育有效、发展水平较高的语言文字工作局面。
(一)加强政府统筹协调,不断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
1、落实组织领导
全区基本构建起语言文字工作两级管理网络,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主任的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目前有35家成员单位。为不断加强区语委办事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实现了与区语委工作的对接,形成了本行业或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体系。每年组织召开语委工作会议,对语言文字工作予以研究、推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完善政策规划
语言文字事业纳入区域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中。每年区语委以文件形式发布“区语委年度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在“普陀区年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和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工作。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和复评。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加强语委联络员队伍建设。做好全区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
3、落实督查机制
在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乡镇考评中,我区依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规定》,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学校的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推普周”期间,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语言文字监测工作,在全区营造了共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的氛围。
(二)优化各方力量配比,提升语言文字工作保障水平
1、合理设置工作机构
区语委办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语委办主任、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担任语委行政干部、区语文教研员担任业务干部。区语委办人事、档案、财务、信息、提案办理等工作纳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有专项工作经费,在科室内设有办公室,配齐办公设备。
2、有序实施人员培训
区语委分批选送教师及街道、镇联络员参加上海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举办的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辅导班、上海市经典诵读师资培训班以及沪语方言传承学习班等学习培训。开展了新版《通用规范汉字表》专题培训讲座,参与培训骨干教师120余人。开展了“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市、区多位专家走进校园,通过授课示范、课例点评等多种方式,引导教师写规范字、写好字。教师们通过培训,提升了自身的语言文字素养,更好地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落到学校工作实处。
3、严格落实经费保障
近年来,区政府为保障工作落实,按照有关要求设立并划拨语言文字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并逐年予以调整递增。目前,区语委专项工作经费为每年9万元,这为区语委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同时,各成员单位也按需投入经费,保障语言文字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丰富文化内涵特色,有效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1、宣传教育有特色
以全面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为重点,紧扣每年“推普周”主题,结合区情实际开展工作,促进区域语言文字环境的持续改善。活动期间,党政机关、公共服务行业、街道(社区)等重点领域和部门将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公务员、窗口服务人员、社区居民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等宣传教育,组织监测队成员开展辖区范围内社会用字监测、整治活动。区语委办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宣传品,免费发放给居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诗歌创作、“啄木鸟行动”等,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师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2、推广普及有实绩
区委、区政府把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完善政府职能,提高公务员、教师等人员职业素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区文明办严格按照《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规定》中有关参评单位必须“持续开展员工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文字使用规范率达90%,员工受训率≥90%”要求,落实文明创建中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我区中职学生免费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培训,参测累计达13000人次。培训、指导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85名职初期教师参加汉字应用水平测试。鼓励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等开展面向市民的汉语拼音教学和书法、朗诵等语言艺术活动,推动语言文字教育向社区延展。曹杨二中、中北一小、上外尚阳外国语学校、朝春中心小学、绿洲幼儿园等教育单位积极投入上海市教师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活动。普陀区长征中心小学成为市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首批试点单位。各中小学校都设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标语牌。在每年“推普周”期间,区报、区台、“普陀发布”微博,“上海普陀”网、微信公众号等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节目等。
3、文化传承有氛围
区语委积极配合市语委、市语协,会同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汉字听写大会、第六届“魅力汉语”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比赛、上海“自说自画”幼儿讲故事比赛、上海市青少年主持人大赛等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市第六届“雅言传承经典,蒙学启迪人生魅力汉语大赛”中,全区共有122所中小学、幼儿园的10531名学生参加,最终10人入选半决赛、2人入选市总决赛(全市仅10人入围),另有11所学校荣获市优秀组织奖;在上海市青少年主持人大赛中,我区长征中学、曹杨二中以及甘泉外国语中学学生分别囊括市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在上海“自说自画”幼儿讲故事比赛中,我区绿洲幼儿园的小朋友荣获全市唯一的一等奖。区教育局在部分幼儿园开展上海话教育体验活动试点,鼓励幼儿园以兴趣班的形式在幼儿课程中增设方言教学,积极保护传承语言资源。长风街道与华师大公共管理学院沪语教学团队合作,利用每年寒暑假,针对社区外来人员子女开办“小脑袋”沪语班,该沪语传承活动项目在市级推广会上作为优秀案例进行了现场汇报和展示。长征镇会同文化活动中心积极开展“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为广大市民搭建了良好的语言文字传播和分享平台。
(四)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努力提升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1、党政机关起表率
全区党政领导坚持在各种会议上使用普通话,在文件批示、名片印刷等方面使用规范字,为全区干部做出表率。各单位领导以身作则,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并把此项工作纳入机关内部管理和系统行业管理中。其中,区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更是在执法工作及文书写作上强化了用语、用字的制度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如,区公安分局以推行首句警务用语为抓手,大力推广普通话,汇编分局执法执勤和窗口接待工作中的规范用语,全局两千多名干警已100%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2、教育机构抓基础
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校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按照《上海市普陀区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纲要》中“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用语、用字规范”的要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指标。各学校结合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学生对校园用语、用字,学校周边商家、店铺的用字情况开展“啄木鸟行动”。学校把语言文字规范达标要求纳入教师招聘、培训、评审、考核等的具体要求;同时在教学技能大赛中,把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育教学水平评估指标。目前全区在编在岗教师普通话测试均已达标。区教育局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全区有27所学校(幼儿园)达到了示范校创建要求,其中10所学校(幼儿园)荣获“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1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另有2所学校分别荣获国家级、市级规范汉字书写学校荣誉称号。对纳入辖区管理的上海经济管理学校等4所中等专业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均达标通过。
3、文化传媒亮窗口
区委宣传部对所属两大媒体《新普陀报》和普陀区有线电视台加强管理,形成目标责任制。区有线台制作的所有节目用字(包括台名、栏目名、字幕等)都按规定使用规范字,播音员、主持人都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持证上岗。区语委与SMG广播新闻中心携手,将工作延伸到最基层,将《成长热线》节目引入校园,将专业的节目制作理念和方法以“传帮带”的形式教给学生,以节目主持人担任辅导员、节目共同制作、建立校园广播联动平台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台校”合作共建,让广播节目扎根校园、服务师生,甘泉外国语中学已成为首批试点签约单位。
4、单位社区有规范
区商务委、民政局、建管委、环保局、文化局、体育局等委办局结合部门特点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如,区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陀区卫生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
各街道、镇语言文字工作在区语委办的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在实践中形成了社区语言文字系列工作思路,即“坚持一条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线;“着眼两个提高”——提高社区文明程度和居民的文化素养及文明素质;“抓好两支队伍”——语言文字工作监测员队伍和宣传员队伍。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注重语言文字工作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与创建文明社区相结合,与打造社区品牌相结合,促进了社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石泉街道仍然起着引领示范作用。区语委申报的《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网格化管理体制研究》课题被列为“上海市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重点课题”,现已顺利结题。
二、“十三五”形势需求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四个率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阶段,也是上海语言文字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城市建设和能级提升提供语言支持与服务的同时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普陀区是人口导入区,外来人口相对聚集,结合区域工作实际,我们一方面必须根据《上海市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的要求,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完善区域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等;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监督和指导各部门有效落实职责,合力开创普陀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
(一)统筹协调,规范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监测网络,区语委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标本兼治,提高实效,加大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管理力度,真正实现规范化、常规化。
(二)认真研究,积极探索
人口的大量流动带来方言结构的复杂化,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带来语言种类的复杂化,现代科技的深入发展带来语言表达方式的复杂化,语言研究的发展带来的语言意识形态发展的复杂化等等,都要求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更新观念、探索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更具有实效的工作方法。
(三)拓宽视野,提值增效
“多言多语,开放包容”构成了当前上海语言生活的鲜明特点,也为普陀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区还面临诸多问题,如:公共场所的中文和外文使用不规范现象还时有发生;市民的现代语言意识,特别是语言使用中的规范意识、国家意识、资源意识、文化自觉亟需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各自实际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工作的自觉性还需增强。区语言文字工作需要在提高普及水平、拓宽工作途径、营造智慧生活等多方面再做努力。
三、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立和巩固普通话、规范汉字在社会语言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努力形成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体的多言多语并存、配置合理、良性互动的语言发展格局。积极、稳步地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适应本区域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语言生活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完成“3个10”建设工程,形成“一个街道镇一个示范点、一个委办局一个示范窗”的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格局,基本建成与普陀建设“科技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相匹配的城市语言文字环境。
1、规范文明、多样和谐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上海实施办法、《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全面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达到更高的普及率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公共场所外文使用基本规范。进一步提升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普及水平,瞄准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提升”。
2、治理服务、提升显著
语言文字应用依法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语言文字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处理及舆论引导更加有效,社会语言生活总体稳定和谐。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以适应普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3、传承弘扬、发挥作用
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深入开展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有关行业人员的语言文字能力水平大幅度提高。语言文字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语言文字规范水平
全面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强化重点领域语言文字使用依法管理,促进机关、学校和新闻媒体用语用字继续保持较高的规范水平,进一步发挥基础辐射和示范榜样作用。深入研究在城市管理中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各街道镇开展中英文使用规范示范街建设,相关委办局对所管理的公共服务行业、窗口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形成“一个街道镇一个示范点、一个委办局一个示范窗”的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格局。实施“3个10”建设工程,即在街道镇中建设10个示范点、在委办局下属单位中建设10个示范窗、在教育系统中建设10个示范校(市级以上)。进一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区文明办等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精神文明示范标志区域等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必备条件,并加强检查落实。
  (二)保护传承地方语言文化
加强上海地方语言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继续支持市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开展上海方言保护性调查研究。实施地方语言文化进校园行动。妥善应对“保护上海话”相关社会舆情,妥善处理推广普通话和保护上海话的关系。街道、镇(社区)、教育系统对地方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更加有效,从试点到逐步推广。
(三)引导服务社会语言生活
区公安、区民政、区司法、区法院、区卫计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及各街道镇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加强语言文字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推普周”活动,对所管理的公共服务行业、窗口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区教育局应实施“中华诵”经典诵写讲行动,开展传统节日经典诵读活动,推进创建“书香校园”活动,促进语言认同,提升文化自信。继续开展中小学生阅读推广活动,以区STAR阅读联盟和基地校为依托,开展“书香进校园”系列活动,优化阅读环境。建成6家市级“书香校园”示范单位。
(四)提升市民语言应用能力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及各街道镇要扎实推进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等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教育与培训。以公务员、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教师等行业人员为重点,全面提高市民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为核心的多言多语能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教学与训练,全面提高学生普通话口语交际能力、汉字书写及规范应用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中华经典储备和文化素养;通过幼儿园乡土文化教学,加深儿童对上海乡土文化及上海方言的感知和了解;加强语言文字社会教育,完善语言文字水平测评体系,结合学习型社会建设,将语言文字能力教学纳入市民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外国留学生参加汉语能力测试试点等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
(五)认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评估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依托区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以评促建,重在过程”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比认定,继续做好市级、国家级示范校创建和推荐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完成10所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评定。
(六)依法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测
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测站的作用,进一步指导并加强社区监测员队伍建设,完善监测工作机制。结合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社区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用语用字进行监测。各街道、镇应建立区域内公共场所用语用字的监测网络,建立监测员队伍,对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进行动态监测,并依法推进整治。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大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力度,开展相关执法工作,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区教育局要结合高中生社会实践开展“啄木鸟”活动。
(七)努力构建适应社会需求的语言文字教育体系
1、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三纳入一渗透”的精神。主动服务并融入普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接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以“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等为抓手,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区教育局要结合基础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推动各中小学继续发挥语文课程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汉语拼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推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经典诵读》、《少儿口语交际》等语言文字类拓展型课程。以评估和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手段,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和育人氛围,进一步在全社会发挥好基础和辐射作用。
2、努力提高重点领域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师资建设,探索多层次、多渠道,满足不同需求的培训方式,形成并完善重点领域人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训体系。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发展视角下的学校普通话培训偏误及对策”研究,探讨在校教师语言规范化能力提升教学机制和策略。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党工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做好重点人群的培训测试工作。继续推进对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坚持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的实施。逐步启动并开展对公务员、教师、编辑记者、广告牌匾制作人员等的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完成1万人次的中职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500人次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开展民族班(晋元高级中学西藏班)学生免费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3、大力推进语言文字教育社会化。结合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的建设,逐步将语言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区社区办、各街道镇、区教育局要督促社区学校开设普通话、汉语拼音、书法、朗诵、外语等语言文字类课程,可协同社会机构开展语言文字社会化培训,举办魅力汉语、经典诵读等活动。
五、增强管理与落实保障
  (一)机制保障:纳入督导评估
    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5﹞5号),协同区教育督导部门对全区各委员单位、街道镇等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接受市督导部门、市语委对普陀区的督导评估。分期、分批开展对语委成员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二)组织保障:纳入工作考核
各委办局、街道镇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面对社会语文生活的急剧变化和社会语文观念多元化趋势的日益突出,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考核,为“十三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提供组织保证。各委办局、街道镇应当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积极履行《实施办法》赋予的语言文字工作职能职责,对面广量大的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和纷繁复杂的社会语文生活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和谐语言生活,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三)观念保障:实践和理论体系创新
各委办局、街道镇应进一步更新观念,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立足于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认真研究总结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特殊规律,以系统化的思维、多学科的视角以及综合性的手段,努力构建符合上海社会实际、适应上海社会发展需求的语言文字管理理论体系。
(四)实施保障:总体规划和分步落实
区各委员单位要结合《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上海实施意见、《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本规划,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结合年度计划的制定,将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抄送:市教委语管处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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