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1上海市曹杨中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之一——总体规划

2020-01-06  作者:上海市曹杨中学管理员


上海市曹杨中学为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发展规划(2009-2020)》、《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德〔2010〕2号)及《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录入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上海市曹杨中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原则要求

高一年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的时间一般每学年不少于30天,其中,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不少于20学时。

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整体目标

全面落实学生参与学生军训、农村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走进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基础性实践体验活动,积极鼓励学生开展社会考察(调查)、志愿服务。以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传承和发扬“爱国、报国、忠诚、担当”的曹杨赤子文化,贯彻“担当责任,自主力行”的办学理念,使每一位曹杨人都拥有对自身、对他人、对环境、对未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并做到独立思考、主动探究、知行合一、自主创新。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内容

1、学生军训

学生参与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的为期10天的学生军训、民防、国防教育活动。相关管理和记录工作经由班主任统计、年级部审核、政教处认定,交教导处存档。

2、农村社会实践

学生参与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的为期7天的农村社会实践。相关管理和记录工作经由班主任统计、年级部审核、政教处认定,交教导处存档。

3、志愿服务(公益劳动)

(1)积极参加敬老、爱幼、助残、助学、助困活动;街道、居委会挂职活动;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参与无偿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维护交通秩序活动;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公益劳动;

(2)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重要会议、赛事、活动志愿者服务;

(3)积极认真参加与学校签订协议的社会实践基地的相关活动。

(4)相关管理和记录工作经由团委统计、年级部审核、政教处认定,交教导处存档。

4、社会考察(调查)

鼓励学生到社会(社区)及各类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如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开展调查研究与实践体验,并形成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体现学生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关切和思考。相关管理和记录工作经由社团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教师统计、年级部审核、政教处认定,交教导处存档。

5、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社会考察(调查)等方面,每个学生可以提交1—2项在高中阶段形成具有一定质量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相关管理和记录工作经由团委或社团指导教师或项目负责教师统计、年级部审核、政教处认定,交教导处存档。

四、活动信息及成果记录工作要求

1、学生自主申报与逐级核实相结合

(1)对于学校组织的学生团队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由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鉴定表》,至相关单位盖章,交学校统计审核认定;学生个体参与的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应首选学校、区县、市级层面推荐的教育基地或场所,如未进入推荐基地名录参加相关活动的,须由政教处审核确认。如在志愿者活动中产生作品和实践成果,由学生本人申报成果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核并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由学校存档;

(2)对于社区和场馆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由学生本人记录活动信息,包括申报成果材料,由各学生实践指导站(点)逐级核实,场馆活动由场馆“教育部”或教育专员负责核实,最终由学校政教处认定;对于获得各级各类成果奖项的,由学生本人记录获奖信息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由学校政教处负责核实。

2、学校信息录入及核准工作

学校建立信息记录安全管理制度,由政教处、教导处专人负责“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工作,确保学生社会实践信息的真实和安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记录内容和认证由相关教师(政教处主任、教导处主任、团委书记、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项目负责教师等)根据接纳单位的相关证明予以核准。

(1)志愿活动(公益劳动)核准材料主要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鉴定表》,也可提供相关活动方案的记录;

(2)社会考察(调查)包括场馆调查研究核准材料应包括:课题申请表或课题方案、照片或影像资料、论文或调查报告等成果材料;

政教处在学期初及具体活动开展前指导学生填写市级统一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鉴定表》,该表每学期经由学生自主填写、各级核实、学校认定,在学期结束前由学校教导处统一导出。

五、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总负责人的组织保障。

总负责人:校长。

具体负责人:分管德育校长。

工作执行小组:政教处主任、教导处主任、团委书记、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项目负责教师。

2、机制保障

学校建立与“上海市曹杨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相衔接的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评价工作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和审核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中的问题。形成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年级部及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项目负责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定政教处、教导处专人负责学生评价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公示学生取得的作品和成果。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担的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机制,学生参与各类实践志愿活动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家长同意,确保各方知情权。

对毕业班学生统一填写并导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鉴定表》。

3、社会资源保障

充分利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资源,积极开发符合学生成长和学校育人目标的社会实践志愿活动场所,项目,加强责任签约,在提供资源、双向核准认定、查询公示、规范操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4、经费保障

在学校年度预算中,设立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活动专项经费,用于活动开展中所涉及的交通、住宿、餐饮、活动器材购置等开支。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5、后勤保障

在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活动期间及前后,以学校总务处为主干会同活动具体负责实施教师组建活动后勤保障小组。对活动所需经费、交通工具、住宿、餐饮、活动器材采办,突发事件处理、各项预案制定实施、活动信息及成果录入做到任务分块、责任到人。

上海市曹杨中学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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